建筑施工企业文明施工管理(建筑施工企业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标准化文明施工管理保证措施?
1、根据现场标准化施工有关规定,合理布置各种临设,材料的储存、堆放点,实施现场标准化动态管理,确保整个现场在有序的条件下组织施工。现场生产临设及施工便道布置时,必须同步考虑工程基地范围内的永久总体道路,避免冲突、影响总体管线的施工。
2、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10)严格依照《中华从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
3、本工程实行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确保本工程获得苏州市文明工 地称号;公司每月由标化领导小组组织各部门、条线负责人对工地进 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场容场貌、生活卫生检查、打分评定,以有力 地促进项目标化工作达到文明工地的要求。
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有哪些
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有:项目制订配套的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文明施工岗位责任制,并制定文明施工奖罚措施,并层层签订施工管理协议书,用经济手段辅助岗位责任制的实施。各施工员必须督促有关作业班组在施工中做到工完料尽、工完场清。
三)施工中不得随意抛掷建筑材料、废土、旧料和其他杂物;(四)施工中应注意清理施工场地,做到随做随清。第十二条 建筑工地运输车辆的车厢应确保牢固、严密,严禁在装运过程中沿途抛、洒、滴、漏。工地出入口5米内应用砼硬化,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后出场。
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包括对施工现场围档、材料堆放及运输、临时设施、安全设施、施工噪声控制、渣土处理、污水排放、施工周围环境管理等内容。第三条 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主管各自辖区内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其所属建筑市场管理机构负责。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五条 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实行企业负责、中介评估、政府监管的原则。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文明施工质量标准,在相关合同中明确勘察、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并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远程视频监控。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内容?
施工现场要有围墙,有入口和出口,并有门禁。 禁止非施工人员穿过施工区域。如果建筑物面向道路,房屋和工厂,则应在建筑物相邻侧的建筑物的顶部增加安全网,以防止碎片掉落并保持美丽文明的环境。
本题涉及的考点是文明施工管理的主要内容。文明施工管理的主要内容有:(1)规范场容、场貌,保持作业环境整洁卫生;(2)创造文明有序安全生产的条件和氛围;(3)减少施工过程对居民和环境的不利影响;(4)树立绿色施工理念,落实项目文化建设。
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有:项目制订配套的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文明施工岗位责任制,并制定文明施工奖罚措施,并层层签订施工管理协议书,用经济手段辅助岗位责任制的实施。各施工员必须督促有关作业班组在施工中做到工完料尽、工完场清。
杭州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整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各项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均应遵守本规定。第三条 杭州市建筑业管理局是本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的行政主管部门。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整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文明施工,是指在工程建设中,按照规定采取措施,保障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市容环境卫生和施工人员身体健康,并有效减少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活动。
本实施意见是建筑工程是否具备施工条件的要件之一,未能达到要求的建筑施工现场应整改到位后方能继续施工。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实行分阶段管理制度,分为:桩基施工、地下室施工、上部主体工程及装修施工等三个阶段。建筑施工现场应根据场地情况,分设工程作业区和办公区、生活区。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武汉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1、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提高文明施工水平,维护市容环境整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建筑物及构筑物拆除等施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2、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创造整洁、文明的施工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包括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保障建筑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4、二)删去第二十三条第三款。对《武汉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211号)作如下修改:(一)将第八条修改为:“建设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制订文明施工方案,组织完成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设施建设。
5、武汉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评定标准 序号检查项目 评 定 标 准分值扣 分 标 准分值 一施工现场围墙围墙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或旧红砖,高4M,线条平直、墙面平整、压帽整齐牢固。主干道上工地围墙的公益广告用字应规范、整齐。门栅使用硬质材料封闭、安全牢固。
6、十六)对《武汉市城市管线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225号)作如下修改: 将第二十四条中的“与新(改、扩)建城市道路同步建设的城市管线,在土建工程施工之前,由道路建设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土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管和档案管理登记手续,管线建设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发布时间: 2024-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