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ad_bg3

公司新闻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设立(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设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对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和安全有何规定_百度...

1、必须坚持安全第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建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2、第三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3、施工噪声,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有哪条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必须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章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在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企业必须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相应的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详细解释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它规定了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基本要求和管理措施。在这部法律中,明确规定了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法》要求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对于其他企业,员工超过100人的需设立机构或配备专职,100人以下的至少配备专职或兼职。

成立安全委员会没有强制规定。 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南京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2、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建筑市场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市场活动,实施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3、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4、具体负责范围内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标准化工作管理推进、市级文明工地评比和省级(含)以上文明工地推荐,办理安全监督备案、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起重机械设备登记备案等事项,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对各区监督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5、第七章 附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有哪些

施工单位应该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对施工人员进行一定的安全教育的相关培训,在施工现场按照有关法律规定采取和配置一定的消防安全的措施及相关的设备仪器等。安全投入方面的责任。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施工单位是工程质量风险管控的首要责任主体,应当全面掌握项目的工程质量风险;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项目规模、技术难度等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参建单位,合理确定建设工期、建设费用等,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相关内容。选项C,正确的说法应为“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有安全管理方面,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备,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安全管理方面的责任。

具体责任内容 行政处罚:相关政府部门会对违反安全生产条例的施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包括罚款、责令改正等。 经济赔偿:对于因施工单位违反条例而导致的安全事故,施工单位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对受害者的人身损害赔偿以及财产损失赔偿。

谁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的?请提供一份,先...

1、经国家标准官方网站查询:gb50656-201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是现行版本,没有废止。

2、杨一伟,1970年出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专家,最受欢迎的实战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培训师,山东大学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特聘教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建造师,高级工程师,济南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副总工程师。

3、相关标准:GB50656-2011《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JGJ/T77-2010《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4、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合格劳动保护用品,办理相关保险。建筑施工企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安全技术、工艺、设备、设施和材料。建筑施工企业应对照本规范要求,定期对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组织分析评估,实施改进活动。

二级和二级以下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1)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2、【答案】:B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原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规定,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故选项B正确。参见考试用书2Z206021。

3、特级和一级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需分别配备不少于6人和4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的总承包企业,至少需配备3人;专业承包资质的一级企业需有3人,二级及以下的则至少2人;劳务分包资质企业至少配备2人。

4、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要配备特级资质安全管理人员不得少于六人,一级资质安全管理人员不得少于四人,二级以及二级以下的资质企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不得少于三人。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要配备一级资质安全管理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二级以及二级以下资质企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发布时间: 2024-11-05